全院各单位、全体教职工:
根据学校《关于2020年放暑假及做好暑期相关工作的通知》,现就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,加强暑期安全工作和出行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7月19日(星期日)至8月19日(星期三),教师带薪休假,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轮休。8月20日(星期四)全体教职工正式上班。
二、安全工作要求
1. 认真落实好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要求,教职工仍严格执行健康状况“日报告”制度,按时打卡,如出现发烧、咳嗽等症状及时上报学院党政办公室。
2.妥善安排假期生活,做好个人防护和安全防范,减少不必要外出,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学院主要领导。
3.切实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,学生假期不得返校。
4.办公室、会议室及教师工作室严禁出租、出借,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带入振华楼。
5.办公室和教师工作室要切断电源,切实落实防火防盗措施,确保安全。
6.出入学校和办公楼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。实行扫码、登记和测体温。
三、出行要求
1.非必要不外出旅行或出差参加会议、活动,人员原则上不离开武汉市。
2.因公、因私确需离开武汉市的,须提前2天(省内提前1天)通过微信或电话等方式向学院领导(教师:黄佐斌书记,行政:杨牧文副院长)提交申请,对出行原因、目的地、乘坐的交通工具、返汉时间等作出具体说明,经批准后出行。出行情况同时报党政办公室王若飞(微信)备案。
3.不得途经或到达国内疫情中、高风险地区。
4.原则上不得出国(境),凡因出国(境)后滞留导致无法返汉正常工作的,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按旷工处理。
5.履行正常手续出行的,返汉后请于当日或次日向党政办报备。
特此通知
文 学 院
2020年7月16日